之后,张某被传唤到案,照实供述了全数。张某的叔叔代为赔付1890元给李某,另查明,张某曾于2006年至2018年期间,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2024年11月12日晚上6点,张某再次驾驶三轮摩托车窜至李某的果园处预备盗窃。张某敏捷逃离,将三轮摩托车、九个蛇皮袋和一把铰剪遗留正在现场。
2024年11月5日晚上8点,趁夜色驾驶三轮摩托车来到李某的果园。张某扒开铁丝围栏进入果园,就地试吃了一个脐橙,然后用铰剪偷摘了约1000斤的脐橙。随后,张某驾驶三轮车将脐橙拉至信丰县某市场口进行售卖,共计卖得人平易近币1386。7元。被盗脐橙价钱为人平易近币1890元。